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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毅学院新修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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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7 10:42: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诚毅学院修订出台了《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新修订的学科竞赛奖励办法,增加了参加竞赛获奖的学生以获奖加分后的成绩作为专业奖学金的评奖依据;增加了参加国外、境外机构举办的学科竞赛的奖励;增加了体育、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的奖励;明确了本院学生参加集美大学组队和集美大学教师参加本院指导的奖励办法。 新办法将学科竞赛分为三级五类,即国家级A类、国家级B类、省级A类、省级B类、校级,现有各项常规学科竞赛均有相对应的等级。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可以按获奖等级在课程结束考试加分、免修选修课学分、申报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三选一)。奖励的金额标准学生团队最高可达1.5万元,个人最高可达2000元,教师指导指导团队或个人最高可分别获得4000元和2000元奖励。

   常务副院长郑力强在介绍新办法时说,学院将“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合格加特长”作为培养目标定位,突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特色,这次修订是为了更好地体现这一定位,激励全院师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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